当非遗遇见俄罗斯青年 曲阜研学开启文化交融新旅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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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原有犀牛,亦产犀角,华南以及华北大平原上都曾出现,且人们能清晰地认识到其特殊(tèshū)价值。《尔雅》记载:“南方之美者(zhīměizhě),有梁山之犀象焉。”郭璞注(guōpúzhù)《尔雅》引《吴录·地理志(zhì)》提及(tíjí):“武陵阮南县以南皆有犀。”又(yòu)注《山海经》引《范子计然》说道:“犀角出南郡,上价八千,中三千,下一千。”然而,犀牛作为珍稀动物,大多仍需(xū)从海外引入。西汉学者桓宽曾在《盐铁论》中就此论述:“犀象虎,南夷之所多也。……中国所鲜,外国贱之。”
两千多年前,张骞执节西行,凿通了连接中原与欧亚大陆的(de)文明廊道,同时带回了一批令汉朝皇室惊叹的“殊方异物”,除了(chúle)明珠、汗血宝马、狮子等,还有(háiyǒu)一种来自热带丛林的神秘(shénmì)奇物:通犀。颜师古在《汉书·西域传》中引如淳注说道:“通犀,中央色白(sèbái),通两头。”这种犀牛因角质中一条贯通首尾的白色纹理而得名。
约千年后,唐代(tángdài)诗人李商隐在《无题》中写下千古名句: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。”如今,我们常借此句形容(xíngróng)人与人之间的默契,却不知其(qí)溯源系于(xìyú)一条贯通古今的“通天纹”。诗中(shīzhōng)的物质世界遍布着文化隐喻与象征。这种“异物”如何通过隐蔽的物性映射时人的意识形态(yìshíxíngtài),又(yòu)如何以其审美诗性来建构特定的象征秩序?为何“灵犀”指向心意相通?答案就藏在一段跨越千年的物种传奇与文学想象中。
“鸡璧”与曹氏父子:注入最初的文学(wénxué)基因
在(zài)公元3世纪(shìjì)的洛阳宫廷,曹丕仿照(fǎngzhào)曹操,监制了一把特殊的“百辟宝剑”,谓其“饰以文玉,表以通犀”(《典论》)。这把剑上,便运用了神秘(shénmì)的通犀装饰。以犀为剑饰,似乎是汉魏王族的定制。根据(gēnjù)《东观汉记》记载,陈遵破匈奴,汉帝曾以“驳犀剑”赐之表彰其功。
又有传为曹植所作的一首《乐府歌词(gēcí)》写道:“所赍千金之宝剑,通犀(tōngxī)文玉间碧玙。翡翠饰鸡(jī)璧,标首明月珠。”以往,人们常将其中的“鸡璧”译为美玉,认识多不(bù)清晰。范常喜先生近年考证:“鸡璧”应为“鸡辟”,“很可能是一种与‘通犀’‘碧玙’‘翡翠’‘明月珠’等相类的装饰材料(cáiliào)(见《“鸡璧”新证》,《文学遗产(wénxuéyíchǎn)》2021年第4期)。
实际上(shíjìshàng),“鸡璧”并非是与“通犀”相似的材料,而就是蛮方(mánfāng)贡品通天犀。
1963年洛阳曹魏墓出土的(de)(de)(de)(de)石牌上,“鸡辟挍短铗”的刻字,为这个千年谜题提供了实物证据。作为明器签牌,石碑上的铭文标注了墓主人的陪葬品,其中有一把“鸡辟”校饰的短剑。另外,青岛土山屯汉墓出土的遣册木牍上,也有“鸡辟佩刀一”的记录,对应墓主头旁出土的一具佩刀。“鸡辟”大(dà)概率是“辟鸡”的倒讹,意味使鸡群避退。《抱朴子》谓:“南人或名通天犀为骇鸡犀。以此犀角着谷积上,百鸟不敢集。”通天犀因具有这一神奇功效,故又(yòu)被称为(chēngwéi)“鸡骇犀(jīhàixī)”或“骇鸡犀”。
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拓片M1∶1 资料来源:李零《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》,《博物院(bówùyuàn)》2019年(nián)第5期
通犀(tōngxī)宝剑(bǎojiàn)成为帝王彰显天命的(de)神器,尤其(yóuqí)与两个关键词有关。第一,“祥瑞(xiángruì)”。《宋书·符瑞(fúruì)志(下)》记载:“鸡骇犀,王者贱难得之物则出。”直至唐代,“骇鸡犀”仍然见于《唐六典》记录的百余种符瑞中,并与珊瑚(shānhú)钩、戴通璧、玉瑠璃等饰物并列为“上瑞”。第二,“辟邪”。曹丕在《大墙上蒿行》一诗中歌颂宝剑“驳犀标首,玉琢中央。帝王所服,辟除凶殃”。受礼制(lǐzhì)规范、社会心理等多重元素影响,避祸、辟邪,自古是君王制造武器时极看重的功用。《抱朴子》中曾提到犀角的一个特殊功用:辟毒;唐人诗文中,还提到犀角有辟尘、辟水、辟邪等功能,似乎(sìhū)具备“百辟”特性。
加灵威之物“通犀(xī)”于刀剑,希望对宝剑功能有所增益,这与曹氏父子命人制作“百辟刀”“百辟宝剑”,为“百炼利器,以辟不祥,摄服奸宄者也”(曹操(cáocāo)《内诫令》)的初衷也相合。曹操父子对通犀的偏爱,并非(bìngfēi)因为类似志趣(zhìqù)或爱好偶然为之,而是暗含着政治隐喻(yǐnyù)。二人深谙神剑叙事与王权内涵之关联(guānlián),因而将(jiāng)这种行为作为论证合法“天命”的政治实践。运用稀有(xīyǒu)、贵重、充满灵性且能辟邪的“通天犀”制作的神剑,也就作为了崇尚王权,或者说能为王权加注神性的器物。这种将异宝与皇权捆绑的书写传统,为通犀注入了最初的文学基因(jīyīn)。
从“王者之佩”到“腰间(yāojiān)风流”:唐代犀带的权力美学
流转至(zhì)盛唐,通犀的身影从剑鞘移到了腰间。贞观年间,随着西域丝路和海上(hǎishàng)丝路贸易的繁荣,犀牛和犀角制品开始大量出现。元稹《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·驯犀》诗句“行地(xíngdì)无疆费传驿,通天(tōngtiān)异物罹幽枉”,指的就是通天犀在代宗时由林邑入贡、被圈养在深宫林中。
根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林邑国曾向(xiàng)唐太宗进献十一枚“通天犀”。珍贵的犀角被制成各种饰物。男性所用的腰带,尤其成为官员品级的标志。据文献,六品以上官员才能佩戴犀角装饰的腰带。六品以上官位不同(bùtóng),犀带亦(yì)要(yào)有所区别,通天犀是最高级别官员的装备。
《新唐书·郑畋传》:“文宗即位,以四方车服僭奢(shē),下诏准仪制令,品秩勋劳为等级。……诸亲朝贺(cháohè)宴会之服:一品、二品服玉及通犀(tōngxī),三品服花犀、斑犀。”
《唐会要》:“(太和(tàihé)六年六月敕)一品二品许服玉及通犀,三品(sānpǐn)许服花犀斑犀及玉。”
只有一品、二品官员才能佩戴(pèidài)“通犀带(xīdài)”,三品以下只能用“花犀(huāxī)”“斑犀”,足见通天犀带的至高荣耀。李德裕曾专门写作《通犀带赋》:
君子以良玉比德(bǐdé),岂不以温润(wēnrùn)而近人。惟骇鸡之至宝,亦含章而可珍。……剪截本末,发挥藻缛。砥若砺金,剸如切玉。析以为带,加之盛服(shèngfú)。御之则附身,褫之则韫椟。似达人之卷舒,不专玩乎掌握。矧乎白璧虽美,尚不掩瑕(xiá)。
华丽异常的(de)(de)异域贡物,既(jì)作为显臣权力的文学象喻,又展示出唐代士人在摹物、咏物时着重表现的儒家器物观。器物的价值在于用料的考究、精湛的工艺,更要有精神的共鸣、审美的愉悦。
白居易对通犀腰带的关注尤甚。他在《杂兴(záxīng)·其三》一诗中以“冠垂(guānchuí)明月珠,带束(dàishù)通天犀”来描写吴王的奢侈装扮,又在《寄献北都留守裴令公》中,以“通天白犀带,照地紫麟袍”,描绘宰相(zǎixiàng)裴度的威严形象。
这种腰带的形制极为讲究:犀角(xījiǎo)被切割成规整的“带胯(kuà)”,作为扣饰附在革带或皮带上。白居易《和春深(chūnshēn)二十首·其四》吟诵:“何处春深好,春深方镇家。通犀排带胯,瑞鹘勘袍花。”诗写暮春时节于节度使府邸踏春的高阶官员(guānyuán),腰佩通犀腰带,犀饰规整排列在带胯的排方底座之上。日本正仓院现(xiàn)保留(bǎoliú)有一御制“斑犀偃鼠皮御带”。皮带主体虽已腐坏,以犀角制作的“巡方”和“带柄”装饰仍保存(bǎocún)完好。由此可(kě)窥千年犀角带胯的精工纹样,再现唐诗“通犀排带胯”的历史场景。
白居易对于“通天(tōngtiān)犀带”的(de)书写,虽然和曹植吟咏“通犀宝剑”的目的有所区别,但都可视为以摹物来体现(tǐxiàn)权力关系并寻求精神价值的创作途径。唐诗中的“通天犀”“金鱼”“麒麟衫”等,都是官职、地位与荣耀的象征。唐代诗人(shīrén)对其反复吟诵,是士人对“物以彰身”和“托物言权(tuōwùyánquán)”传统的复刻和延续,强化了时人对特定(tèdìng)物质文化身份的认同。
斑犀偃鼠皮御带(dài) 现藏日本正仓院
对犀胯的(de)(de)追捧热潮,自唐代至五代持续近三百年。通犀带(tōngxīdài)的流行,侧面折射出唐代的开放气象。敦煌曲子词中,曾描绘远藩向王庭进贡的犀带“尽是(shì)通天鸟兽形”(《水鼓子·二二》)。通犀带不仅是权力符号,更成为盛世浮华的注脚。
除此之外,男性还使用“犀簪”,作为荣耀的(de)(de)(de)象征。同时,诗歌显示(xiǎnshì),晚唐女性佩戴的“犀簪”,也成为美饰的一种。还有犀角制成的梳子(shūzi)“犀梳”,也颇为流行。段成式有诗《戏高侍御七首·第六》吟诵(yínsòng):“诈嫌嚼(jué)贝磨衣钝,私带男钱压鬓低。不独邯郸新嫁女,四枝鬟上插通犀。”诗中的邯郸倡是一位舞艺精绝的佳人,从“带男钱”之举来看,她佩戴的通犀簪钗(或通犀梳),很有可能就是与其关系亲密的高侍御赠送的。
从“骇鸡犀”到(dào)“灵犀一点”:异物成为心灵密码
据(jù)《抱朴子》,以通天 犀角“盛米置群鸡中(zhōng),鸡欲啄之,未至(wèizhì)数寸,即惊却退”。事实上,犀角骇鸡(hàijī)的说法早在先秦就有了。但通天犀能“骇鸡”的原理,和它独特的贯通花纹或辟邪功能都没有直接关系(guānxì)。《抱朴子》曾记载(jìzǎi),犀角在黑暗中会发出光芒“赫然如炬火”。而(ér)《太平广记》中也记录,宝历元年南昌国进献的一枚夜明犀,“其状类通天犀,夜则光明,可照百步”,可见此类传闻能照明的异域奇珍,曾广受瞩目。
在唐代诗人的(de)(de)笔下,“通犀(xī)”的功能从实用转向想象。白居易《驯犀》诗中,“驯犀驯犀通天犀,躯貌骇人角骇鸡”的描述,既保留了犀角“骇鸡”的传说,又暗指贡犀背后的政治讽喻。驯犀最终因无法适应北方气候而死,这些“通天异物”如同双刃剑(shuāngrènjiàn),既象征着王朝的强盛,也暗含“远物易折(zhé)”和“违天逆时”的为政警示。
清·犀角雕梅花(méihuā)簪 现藏上海博物馆
诗人对通犀“通灵”特质的(de)不断(bùduàn)开掘和想象,又使其内蕴超越物理属性,衍化为经典的文学意象。元稹《酬东川李相公十六韵》以“因持骇鸡宝,一照浊水昏”,暗喻犀角光芒可穿透世俗迷雾,明辨(míngbiàn)真相。白居易《醉后走笔酬刘五主(liúwǔzhǔ)簿长句之赠》中“唯有沅犀屈未伸,握中自谓骇鸡珍(hàijīzhēn),三年不鸣鸣必大,岂独骇鸡当骇人(hàirén)”尤为精妙(jīngmiào),“骇鸡”之典既暗合贾沅犀姓名,更借犀角“骇人”之性,比喻才子不鸣则已、一鸣惊人的惊世才华。“骇鸡”的内涵,由此从形容(xíngróng)犀角转向赞美人才,诗人借此将通犀的物理特性升华为人生哲学。
以物性的(de)“拟声达意”来抒写人情,正是中国古典(gǔdiǎn)诗歌传统的抒情形态。
晚唐韩琮(韩常侍)《为御史衔命出关谳狱道中看华山有诗》亦有“野麋蒙象暂如犀,心不惊鸥角骇鸡”之句,以“角骇鸡”写奇特物象(wùxiàng)带来的内心震撼。后世(hòushì)“骇鸡”寓意更趋近“骇人”,常与赞颂人才关联(guānlián)。如仇兆鳌注杜甫《秋兴八首》引陈廷敬言,称其章法(zhāngfǎ)“分之如骇鸡(rúhàijī)之犀,四面皆见(jiàn);合之如常山之阵,首尾互应”;钱谦益(qiánqiānyì)亦评杜诗“如骇鸡之犀,四面皆见”。二人皆以此物性,盛赞杜诗章法严谨浑厚、言必有物。
公元835年的(de)一个春夜,李商隐在长安(chángān)写下《无题》诗:“身无彩凤双飞翼,心有灵犀一点通”,让“通犀”彻底摆脱了权力与祥瑞的枷锁,成为人类情感的终极隐喻。他(tā)巧妙截取了犀角“一点贯通”的物理特征,将其转化为人类情感中(zhōng)“心意相通”的精神(jīngshén)符号。当其他诗人还在描写华贵的通犀腰带时,李商隐却透过表象,捕捉到犀角纹理与人类心灵的微妙共鸣(gòngmíng)。由此(yóucǐ),“通犀”被植入了个体化的精神印记,完成了向“灵犀”的转化。
犀角上的(de)“通天纹”曾被(bèi)视为“天人感应”的象征。李珣《海药本草(běncǎo)》称“胎时见天上物命过,并形于角上”,认为犀牛怀胎时看见天上神物而被感应,其子便角生神纹。这种犀角能“与天联通”的灵异认知,使其成为沟通人神的媒介,赋予了它浓厚的神秘色彩。这构成了李商隐运用这一(zhèyī)物象的文化基础(jīchǔ)。
人对物的(de)综合感知通常始于视觉,李商隐很(hěn)可能还亲眼观察过真实的通天(tōngtiān)犀角(xījiǎo),因而能将通天犀的物理特性(象征联通的白纹)极致地融入抒情机制。驯犀表演曾是唐代(tángdài)宫廷的娱乐活动之一,直至晚唐仍然流行。作为(zuòwéi)异域贡兽的犀牛或(huò)其角,应是他可接触的“异物”。当诗人凝视恋人眼波,或感怀心意阻隔时,犀角上的神秘白纹,便成为触发灵感的具象纽带。相隔画楼桂堂的恋人,虽无彩凤双翼,心意却如犀纹般能在神秘瞬间“一点通”。
对“物性”的诗意提炼和“以物观心”的书写,让通犀(tōngxī)从原本稀有的珍奇异宝,变成了承载人类情感(qínggǎn)的容器,成为中国人表达(biǎodá)默契与共鸣的文化密码。李商隐以后,以通犀为媒介的歌咏凝聚(níngjù)成了较固定的审美联想。
唐人在“体物”的叙事视角上逐渐多元化,从而使“因物致理”或“以物共情”的途径更加丰富。“物质”通过文化(wénhuà)象征参与社会秩序建构。唐诗中的“通犀”,作为文化象征与政治事件、冠服制度、宫廷(gōngtíng)仪式紧密关联(guānlián),无疑是物质世界(shìjiè)与精神世界不断融合、彼此扩容、互为馈赠的一个缩影和(hé)典范。
(作者单位: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(zhōngwénxì)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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